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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理工大学教材建设实施意见》(校教〔2010〕9号)

    发布时间:2010-09-11阅读数:

    太原理工大学教材建设实施意见

     

    教材作为教学的基本工具,是学科和课程建设的组成部分,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确保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加强高校教材建设的精神和我校实际,特提出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教育教材建设与改革的意见,以学科、课程发展的成果为依托,以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为核心,突出我校的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理顺教材建设管理体制,注重优化配套,实施精品战略,促进推广选用。

    二、建设目标

    围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突出重点,丰富种类,合理配套,建设一定数量的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和精品教材,构建和完善反映现代经济文化科技发展水平的、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高质量多样化的教材体系。

    三、建设内容

    1、抓好重点教材建设。结合我校的学科优势及精品课程建设,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编写优质和特色教材的积极性,支持教师主编或参编国家规划教材、省部级重点教材,积极编写代表我校水平的特色教材。逐步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以老带新的教材编写队伍,建设一系列质量好、水平高、有特色、有创新、有影响的精品教材,为我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发挥示范和推动作用。

    2、建立教材选用和评估制度。深入开展教材评价的研究,在充分借鉴国家教材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探索制定适合我校的教材评价标准,从多方面对教材选用情况进行评估,加强对各门课程教材选用的指导和管理,通过严格把关,确保教材选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先进性,保证优质教材进课堂。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省部级重点教材和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的教材以及公认的水平较高的教材。及时更新教材,积极选用近三年出版的、高质量的新教材。

    3、积极开展立体化教材建设工作,促进优秀教学资源的有机整合与合理运用。(1)积极推进电子教材建设。鼓励教师编写或研发与教材相配套的多媒体课件、CAI课件、相关教学软件等。(2)重视实验教材建设。非独立设置的课程实验,应有与主教材配套的实验指导书。独立设课的实验要有相应的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3)充分依托网络教学平台,逐步建设并完善网上教学资源库,实现网上授课、网上师生交流、网上辅导、网上作业、网上测验、网上实验等功能。(4) 做好与教材配套的教学参考书、学习指导书、习题集、案例集、试题库等教学辅助材料的编写和选用工作。

    4、加强优秀外文原版教材的引进工作。根据教育部引进国外教材的原则与要求,结合我校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需要,通过深入调查、专家论证、比较研究,积极引进国外优秀教材,促进“双语”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5、加大教材建设经费投入的力度。设立教材建设专项基金,每年30万,支持教材编写、出版、评优、奖励与研究,努力产生一批能代表学校教学、科研的最高水平的高等教育教材建设中的“品牌”教材。教材建设经费使用范围:(1)重点资助填补学科空白、反映教学改革、具有学校特色、教学实用性强、教学效果显著,在人才的培养上能发挥重要作用的教材。(2)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校级立项教材编写的启动费和出版资助费。国家级规划教材每项资助6万元(其中2万元为出版后支付),省部级规划教材每项资助3万元(其中1万元为出版后支付),校级立项教材每项资助1万元。(5)教材审稿费。(6)其他相关经费。

    6、积极开展各级优秀教材评选。组织好国家级及省部级优秀教材评选的申报工作,将教材建设成果与科研成果同等对待。为全面提升教材质量,学校每两年进行一次校级优秀教材评选,并积极将我校的优秀教材向外推荐评选各级优秀教材奖。

    7、推行教材质量跟踪与反馈制度。通过专家审议、督导、问卷调查、网络评议等形式开展质量跟踪调查和教材选用质量检查,使教材质量评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中,将教材选用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在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评审、验收过程中,将选用优秀教材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和目标。

    8、进一步完善教材管理信息系统。建成集教材咨询、教材管理、教材选用、订购、学生及同行专家评价于一体的教材管理信息系统,设立专门网站,加强教师、学生、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9、建立教材样本库。教材中心要做好教材样本库建设工作,特别是优秀教材和获奖教材的样本收集,便于教师选用教材参考。

    10、学校成立教材建设委员会,由主管校长负责,聘请各有关单位的领导和具有教学经验、编写教材经验丰富的专家为委员。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教材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各学院(系)也成立教材建设工作组,由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任组长,负责本单位的教材建设工作。

    四、本办法自201011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