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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理工大学学生单项奖学金实施细则》(校学〔2010〕9号)

    发布时间:2010-09-14阅读数:

    太原理工大学学生单项奖学金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和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开拓创新、奋发向上,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优良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生单项奖学金实施细则。

      第二条 单项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在精神文明、专业学习、课外实践、学术科研、文艺体育等各个方面的竞赛和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第三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专科学生均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 学生处负责全校学生单项奖学金的管理、审批、发放工作。

    第五条 本细则主要针对学生独自参加或完成的活动、成果,与教师合作者酌情给予奖励。

      第六条 单项奖学金的获奖类别及金额(单位:元)。

    ()精神文明奖

    品德高尚,能助人为乐、舍己救人、拾金不昧,勇于保护国家财产,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出良好的道德风尚,在学校、社会上引起了积极反响,受到有关部门表彰的集体或个人,视情况按下列标准予以奖励。

    受表彰级别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奖励

    金额

    集体

    3000

    2000

    1000

    个人

    2000

    1000

    800

    备注:特别突出者授予“精神文明先进集体”或“精神文明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知识竞赛奖

    在省级以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知识竞赛上获得优异成绩,依据比赛级别、获奖等级等具体情况按下列标准予以奖励。

     

    获奖级别

    获奖等级

    国家级

    省级

    集体

    个人

    集体

    个人

    一等奖

    3000

    2000

    2000

    1000

    二等奖

    2000

    1500

    1500

    800

    三等奖

    1500

    1000

    1000

    500

    优秀奖

    1000

    800

    800

    300

     

    (三)课外科技实践活动奖

    积极参加课外科技学术活动,在教师科研项目中勤奋努力,勇于探索做出一定成绩的(以项目申报书、结题报告、论文等权威性证明为依据),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级别

    类别等级

    国家级

    省级

    科研项目

    1000

    500

    获奖科

    研项目

    一等奖

    4000

    1000

    二等奖

    3000

    800

    三等奖

    2000

    500

     

    ()论文、论著奖

    在国家级、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3000字以上),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非第一作者减半执行。

     

    论文发表 刊物级别

    核心期刊

    国家级

    省级

    奖励金额

    800

    600

    400

     

    在国家级、省级出版社出版论著、文艺著作,视作品的级别、社会影响参照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专著

    国家级

    省级

    小说、剧本

    一级

    二级

    三级

    奖励金额

    4000

    3000

    奖励金额

    3000

    2000

    1000

     

    ()科技竞赛和发明奖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每项奖励1000元;专利或发明成功进行转让,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在各级各类科技竞赛活动中取得名次者,视情况每项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获奖级别

    获奖等级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特等奖

    5000

    2000

    800

    一等奖

    3000

    1500

    500

    二等奖

    2000

    1000

    300

    三等奖

    1500

    500

    200

    优秀奖

    1000

    300

    100

    备注:成绩突出者可授予“科技创新优秀生”荣誉称号。

    (六)文艺比赛奖

    在省级以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文艺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视比赛的级别、规模、获奖等级等具体情况按下列标准予以奖励,专业人员在本专业领域取得名次除外。

     

    获奖级别

    获奖等级

    国家级

    省级

    集体

    个人

    集体

    个人

    一等奖

    3000

    2000

    2000

    1000

    二等奖

    2000

    1000

    1000

    800

    三等奖

    1500

    800

    800

    500

    优秀奖

    1000

    500

    500

    300

    备注:成绩突出者可授予“文艺优秀生”荣誉称号。

    (七)体育竞赛奖

    在省级以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体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视比赛的级别、规模、获奖等级等具体情况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在本专业领域取得名次者除外)

     

    获奖级别

    获奖名次

    国家级

    省级

    第一名

    3000

    1000

    第二名

    2000

    800

    第三名

    1500

    600

    第四名

    1000

    500

    第五名

    800

    400

    第六名

    700

    300

    第七名

    600

    200

    第八名

    500

    100

    备注:破全国、省、校、大学生运动会纪录者,分别奖励4000元、2000元、500元。成绩突出者可授予“体育优秀生”荣誉称号。

    ()优秀创意奖

    在全校性的校园文化活动中,设计健康向上的活动方案,并在具体实施中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对学生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视活动规模、影响分等级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评比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奖励金额

    500

    300

    200

    100

     

    ()宣传报道奖

    在国家、省市报刊杂志上对我校进行积极宣传报道,按照刊物等级、字数多少和影响大小每篇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发表刊物等级

    国家级

    省级

    地市级

    2000字以上

    2000

    1000

    500

    10002000

    1500

    800

    300

    1000字以下

    1000

    500

    100

    备注:成绩突出者授予“优秀通讯员”荣誉称号。

    第七条 单项奖学金的审批程序

    ()由学生本人填写单项奖学金申报表(校园网下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学院进行初步审核鉴定,加注审核意见和建议获奖等级金额报学生处;

    ()学生处审核同意,报请有关校领导审批同意后,发放《太原理工大学学生单项奖学金申报表》,由拟获奖人员亲自填写;

    ()学生处核准并发放奖金,由获奖人或获奖集体领取。

    第八条 凡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一年内不得享受单项奖学金。

    第九条 同项成果活动只按最高奖学金奖励一次。

    第十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