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校学〔2012〕10号)
太原理工大学
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我校在2012年入选了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项目高校,(服务地待定)。按照要求,今后我校将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志愿者到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学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和其他志愿服务活动。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扶贫接力工作将作为我校对外援助工作的组成部分,做好这项工作将向全社会展示我校的办学水平、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等综合实力,展现我校大学生的青春风采。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给北大研究生支教团回信精神,落实团中央、团省委的相关要求,扎实做好研究生支教团的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机构
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组指导下,成立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我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张惠元
成员单位:校团委、研究生院、财务处、招生就业处、后勤保障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对外统称为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研究生支教团的项目推进和管理工作,校团委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题口号
用一年不长的时间,做一件终生难忘的好事
用青春的双手,托起西部明天的太阳
三、选拔条件
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从我校具有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基本条件如下:
1.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有奉献精神,品德优良、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达标),能适应中西部贫困地区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喜爱并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
3.学习成绩优秀,符合《太原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办法(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课程学习成绩在本年级专业前40%。
4.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校级及以上奖励者、有志愿服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利用校园网络、电台、报刊等媒体,通过宣传版、宣传资料、倡议等形式,在广大学生中宣传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号召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参与“西部计划”工程,参加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工作。
2.招募选拔。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贯彻团中央、教育部及我校相关文件精神,支教团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与学校研究生推免工作同步进行,由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办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报名、各学院确定推荐人选(原则上每个学院一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等环节公开选拔。选拔出研究生支教团候选人经公示后,报学校领导小组批准,确定入选成员。入选成员还将履行签订服务协议书、网上申报等相关手续。
3.岗前培训。为更好地胜任中西部贫困地区支教工作,我校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办将通过安排自学、专项训练、专题辅导、实习实践等方式对入选成员进行培训,保证能胜任支教工作。此外,支教团成员还将按照团中央、团省委和服务地要求,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相关集训活动。
4.跟踪服务。研究生支教团组建后,学校项目办将进一步指导支教团开展工作,在支教团内开展临时党团组织建设,做好支教队员的管理考核工作,及时挖掘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在校内外大力宣传报道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形成志愿服务、奉献西部的良好氛围。
五、政策保障
1.研究生支教团是当代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的品牌项目,在国内外有着深远的影响,按照团中央文件精神,设立专项经费,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2.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一年服务期间,学校将为其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完成一年服务期,考核合格后可享受我校“推免生”待遇(免交学费,另每月500元奖学金)。成员的户口、档案、党团组织关系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相关规定予以办理。支教服务期间,原则上不得参与支教服务之外的工作,不能参加公务员选拔等考试。
3.志愿者服务期间,志愿者享受国家规定的鼓励政策: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相应的交通补贴和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险、体检等。学校还将为每一名支教团成员一次性行装补助1000元,为圆满完成支教任务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支教团成员奖金奖励。
4.志愿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全国项目办印发志愿服务证书,作为落实相关政策的依据,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满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但因个人过失导致无法回校读研的由本人负责;对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其它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