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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理工大学“科教协同育人菁英班”工作方案》(校教〔2015〕1号)

    发布时间:2015-01-11阅读数:

    太原理工大学“科教协同育人菁英班”工作方案

     

    “科教协同育人系列行动计划”是教育部与中国科学院根据国家深化科教结合,加强协同创新的战略思路,联合制定并实施的计划。该计划旨在探索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模式,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增强学生的创新本领,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带动和促进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在教育和科研工作方面的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实现科教结合的有效推进、合作共赢。

    一、指导思想

    实施“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积极探索,通过合作项目计划,把优秀科研人员、先进实验室、前沿项目等优质科研资源引入育人过程,充分发挥计划实施对教育教学改革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

    二、工作思路

    建立校所、学院两级组织机构,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与激励政策,以学院、研究所为实施主体,以项目形式具体落实;树立开放合作、融合发展的观念,着力打破体制机制壁垒,在培养目标、教学保障、资源共享、管理运行等方面建立协同机制。研究所人员和教师要把培养人才放在首位,潜心治学从教,努力培养创新人才。

    三、组织保障及知识产权

    中科院山西煤化所(以下简称“甲方”)与太原理工大学(以下简称“乙方”)共同成立“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计划”组织机构。

    甲乙双方成立专家组负责该计划的教学与学术指导工作,组建联合工作小组,负责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保证培养计划有效执行。由双方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甲方对口管理部门为研究生部,乙方对口管理部门为教务处。相关学院积极组织实施和落实该计划,包括宣传和发动学生参与项目,鼓励教师、研究人员参与,项目具体实施等方面的工作。

    学生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专利等)的第一署名单位为主要科研活动单位,另一方可作为第二署名单位,双方署名顺序不影响学生毕业和学位申请。

    四、培养目标及培养模式

    培养具有扎实的化学、化工、能源、材料基础知识,

    熟练掌握外语和计算机工具以及系统的化学专门知识,热爱化学研究、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毕业后有志继续从事化学及其相关学科领域研究与开发工作的研究型创新人才。双方共同成立“科教协同育人菁英班”。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作为试点先行,根据试点专业执行情况,逐步推广到其他学科专业。

    按照培养目标要求,制定“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科教协同育人菁英班”本科阶段需要完成乙方所规定的所有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训练。本科大一、大二,主要学习国家规定的通识教育课程,该阶段教学任务主要由乙方承担,甲方通过讲座方式开设一门专业导论课;大三分方向学习化学、化工、能源、材料等专业理论课和研究方法,教学任务由双方共同承担,甲方主要通过讲座方式开设学术前沿和研究方法课程;大四进入研究性学习阶段,学生通过自主选择进入甲方或乙方导师课题组开展研究性学习,完成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

    五、保障条件及激励机制

    1.“科教协同育人菁英班”学生在甲方学习和研究期间的费用和培养条件由甲方提供,在乙方学习期间的费用和培养条件由乙方提供。甲方将向乙方投入联合办学项目的经费,支持项目的执行,乙方将以11进行配套,主要用于开展大学生科研实践项目、大学生夏令营计划、大学生创新计划等项目。

    2.双方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资助“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点支持方案拟订、课程建设、教学方法改革等项目研究;专项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使用范围必须符合学校的财务规定。

    3.学校相关的教学基地建设项目,国家级、省级、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向学生开放。研究所在科研实践项目、夏令营活动及联合培养等环节中为相关学生提供科研实践必要的条件,并给予食宿保障。

    4.学校教师和甲方共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和实践,双方各自制定相应的教师选聘及激励机制。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甲方符合客座教授任职条件的人员聘任为客座教授。

    5.“科教协同育人菁英班”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除按规定享受太原理工大学奖(助)学金外,从大一学年开始,还可享受“创新菁英班学生奖(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