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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理工大学接收博士毕业生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分档暂行办法》(校发〔2016〕38号)

    发布时间:2016-07-18阅读数:

    太原理工大学接收博士毕业生安家费、科研

    启动费分档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加大优秀博士毕业生的引进和师资补充工作力度,做好接收博士毕业生来校工作的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发放工作,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接收博士毕业生暂行办法(教师岗位)》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科特点和“双一流”建设重点的需求,特制定以学历背景和学术水平为评价指标的接收博士毕业生来校工作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分档办法。

    一、评分指标及标准

    综合评分=学历背景评分+学术水平评分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评分标准及分值

    备注

    学习 背景 35%

    本科

    学校

    50%

    985工程”大学

    100

    1)学习背景分=(本科学校分×0.5+博士学校分×0.5×0.35

    2)学科排名以教育部2012年学科评估结果为依据。

    211工程”大学

    80

    普通高校

    60

    博士

    学校

    50%

    海外知名高校、或“985工程”大学、或中国科学院大学、或博士所在学科排名前30%院校、或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依托学科

    100

    211工程”大学

    80

    普通高校

    60

    学术

    水平 (65%)

    科研

    项目

    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主持)

    15

    1)学术水平分=60+各项分值)×0.65

    2SCI分区以每年中科院分区标准统计;

    3)人文社科类刊物级别参照《太原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分级目录》中刊物划分级别执行;

    4)导师排名第一、学生排名第二的论文按0.5当量分值计算;

    5)发明专利应为与从事学科相关的已授权发明专利。

    国家级重大项目(排名前三)

    5

    博士后资助

    一等资助

    10

    二等资助

    8

    理工类

    SCI   1区刊物、或工程技术类专业领域顶级EI刊物、或计算机专业顶级会刊

    10

    SCI 2区刊物

    5

    SCI 3区刊物

    2.5

    SCI 4区刊物

    1.5

    EI

    刊物

    工程技术类学科

    2.5

    其它学科

    1

    人文

    社科类

    《太原理工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分级目录》

    A类刊物

    10

    B类刊物

    5

    C类刊物

    1.5

    发明专利(不分排名)

    5









     

     

     

     

    二、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分档依据

    分档

    学 科 类 型 标 准

    冲击一流学科

    工程技术类学科

    理科类学科

    人文社科类学科

    一档

    在海外知名高校、或北京大学、或清华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本科毕业于“985工程”大学),或发表ESI高被引论文,或在《Nature》、《Science》及其子刊发表文章,或发表SCI 1区文章≥3

    二档

    综合评分≥90

    综合评分≥75

    综合评分≥90

    综合评分≥75

    三档

    综合评分<90

    综合评分<75

    综合评分<90

    综合评分<75

    包含学科

    材料、化工、矿业工程

    机械、电力、建工、水利、纺织、环工、计算机、信息

    数学、物理、力学

    马克思主义、经济管理、政法

    三、上述评分指标、标准和分档依据,可视年度博士毕业生接收状况进行修订调整。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