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教学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校教〔2017〕15号)
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教学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科教学专项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学校财务制度和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有关项目经费使用规定,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
一、经费管理的原则
1.学校根据项目立项和建设进展情况一次性或分期给予项目经费资助。
2.项目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经费。
3.项目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项目负责人根据开支范围和经费预算,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项目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二、经费管理的种类
1.专业建设与评估:是指新专业建设、优势专业建设、专业评估和专业认证等。
2.课程、教材建设:是指建设国家级、省级、校级精品开放课程,支持出版特色教材,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系统,建设网络课程教学与考试系统,以及核心课程建设与试题库的开发等。
3.实践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指建设国家、省、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施人才培养模式与人才培养体系改革,以及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和实验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等。
4.教学团队建设与教育研究:是指用于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培养培训、聘请专家,以及必要的教育教学活动。
5.各级各类本科教学项目:是指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验室开放项目等。
6.其它本科教学方面的经费。
三、经费使用范围
本科教学经费的使用范围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财务部门的有关规定,主要用于与本科教学直接或相关工作的开支。
1.办公费:指与本科教学相关的日常办公用品、文具购买费用,各种信件、资料邮寄费等。
2.文印费:包括教学资料印刷费,有关教学材料打印复印费及装订费等。
3.差旅费:包括外出教学调研、交流学习等发生的车船费、住宿费、交通费及相关补贴等。
4.会议费:包括组织和参加教学会议的相关费用。
5.培训费:包括专业技能短期培训、教师业务短期进修等。
6.论文版面费:课题组成员发表课题相关论文的版面费、教学成果鉴定费、申报费等。
7.市内交通费:包括因教学建设需要支出的公务用车和租车费用。
8.课程建设费:包括教材购买、编写,网络课程制作费等。
9.仪器设备费:指教学有关的仪器设备购买费。
10.耗材加工费:指教学实验消耗费、必要的加工费等。
11.维护维修费:指教学有关的设备保养和维修费用。
12.劳务费:指在本科教学研究中支付给参与工作的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或聘用的教师等劳务性费用。
13.评审费:指本科教学项目、教学成果等的评审、验收,新专业申报论证等方面的费用。
14.环境建设费:指本科教学实验室等的环境建设和改造方面的费用。
15.符合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财务部门管理规定的其它本科教学方面的支出费用。
四、经费使用检查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经费使用的监督机制,教务处将不定期对下拨的本科教学相关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了解经费执行情况。并于项目结题时,评价经费使用效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支出时,指导教师需验收签字;优势专业项目经费、专业建设经费等须提交经费预算表,按照预算表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