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教学督导组酬金发放办法》(校教〔2018〕5号)
发布时间:2018-03-14阅读数:
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教学督导组酬金发放办法
根据我校督导机构组成情况,制定本科教学督导组酬金发放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酬金标准
(一) 督导组组员酬金按督导绩效发放,3000元/人月, 30000元/人年。以计酬不计量绩效方式发放。
(二)督导组负责人的酬金
组长在督导组组员酬金的基础上另加5000元/年,副组长在督导组组员酬金的基础上另加2000元/年。
二、发放办法
(一)督导组在完成规定任务后发放酬金。如未按要求完成任务,将根据情况予以适当核减。
(二)每年申请专项经费,按月发放。
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