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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教学督导组酬金发放办法》(校教〔2018〕5号)

    发布时间:2018-03-14阅读数:

    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教学督导组酬金发放办法

     

    根据我校督导机构组成情况,制定本科教学督导组酬金发放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酬金标准

    (一) 督导组组员酬金按督导绩效发放,3000/人月, 30000/人年。以计酬不计量绩效方式发放。

    (二)督导组负责人的酬金

    组长在督导组组员酬金的基础上另加5000/年,副组长在督导组组员酬金的基础上另加2000/年。

    二、发放办法

    (一)督导组在完成规定任务后发放酬金。如未按要求完成任务,将根据情况予以适当核减。

    (二)每年申请专项经费,按月发放。

    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