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首页
  •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本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太原理工大学招标与采购审批及合同签订流程》(校招采〔2018〕2号)

    发布时间:2018-10-25阅读数:

    太原理工大学招标与采购审批及合同签订流程

     

    根据国家和山西省采购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及网络信息化的要求,特制定《太原理工大学招标与采购审批及合同签订流程》

    一、流程特点

    1.“流程”体现“事先论证、集体决策、充分竞争”的原则;

    2.整个“流程”分为三个过程,分别是采购计划审批、采购执行、合同签订;

    3.所有招标与采购审批程序均实现了网络信息化,即都可以在计算机和手机上运行操作,但是采购计划信息填写和确认采购需求等较为复杂的操作只支持计算机。

    4.小额采购执行和合同签订过程也实现了网络信息化,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征集供应商,并由项目负责人(组)根据竞价规则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合同自动生成,网上履行签订程序。

    5.由于招标采购组织形式的要求,招标采购合同签订还是线下进行审核签订。

    二、采购范畴

    本“流程”中所称的采购是指学校各单位(学院、部门、中心等)有偿取得货物、修缮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三、采购类型

    1.按预算金额分为小额采购和招标采购

    小额采购是指采购预算金额110万元以下货物、修缮工程和服务,但《山西省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中规定的采购项目,须按招标采购的程序执行(纵向、横向科研经费除外)。

    招标采购是指采购预算金额10万元(含)以上货物、修缮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

    2.按经费来源分为科研经费和非科研经费

    科研经费是指由国家、省、市资助的科研项目经费(纵向经费)及企业合作项目经费(横向经费),也即是由项目负责人直接申请并获得的各项经费,并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结题的经费,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类项目、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山西省基础科技项目、山西省重大专项等。

    非科研经费是指科研经费以外的所有经费。需要指出的是利用财政经费由校内划分拨付给个人的项目经费仍然属于非科研经费。

    采购过程中区分“科研经费”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方便科研项目的进展,加快采购步伐。

    四、网上使用

    从学校招标与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b.tyut.edu.cn/),登录“招标与采购管理系统”,具体步骤参照招标与采购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招标与采购管理系统操作说明》执行,简述如下:

    1.采购审批

    利用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招标与采购管理系统”,依据预算金额、采购类别,分别选择:“我要招标”“我要竞价”“集中采购”“特殊项目审批”模块,依照内设程序进行,请关注模块栏下面的说明。

    2.采购执行

    1)竞价采购使用“太原理工大学小额采购竞价平台”,平台已经内嵌于“招标与采购管理系统”。

    2)其他采购实行网上审批线下执行。

    3.合同签订

    1)小额采购合同在网上竞价后自动形成,并在网上执行合同签订审批程序,下载打印纸质合同文本。科研经费项目合同在招标与采购中心加盖合同专用章,非科研经费项目合同送到招标与采购中心备案后在校长办公室加盖学校公章。

    2)其他采购合同签订程序实行线下办理,由招标与采购中心招标科负责。

    五、咨询服务

    招标与采购中心负责本项工作的指导和解释,联系电话:0351-6010320,邮箱:aasonga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