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首页
  •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本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太原理工大学在校优秀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管理办法》(校研〔2018〕17号)

    发布时间:2018-09-11阅读数:

    太原理工大学在校优秀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

    管理办法

     

    一、总则

    硕博连读是指从我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按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的硕士生需根据我校有关规定提出申请,通过学科考核和学校审核,被录取后方可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学术型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以我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方式攻读研究生且获得“推免直博”资格的在读一年级硕士生,可通过“推免直博”方式申请硕博连读。

    2.申请者要求政治思想表现良好,硕士期间已修课程成绩合格,在硕士学习期间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

    3.申请者要求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或IELTS 6.0分,或TOEFL 90分)。
     
    三、申请选拔程序

    1.申请者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在校一、二和三年级硕士生分别在入学后第二、四、六学期开始提出申请,在每年3月上旬填写《太原理工大学优秀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申请表》。
     2.
    申请者硕士阶段的指导教师应提出书面推荐意见,主要说明该生的思想表现,学习态度、科研能力等情况。

    3.申请者所在的学科由3名以上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含拟报考博士生导师)负责对申请人的理论知识和科研能力进行考核,并就将来拟作为博士论文的研究内容举行课题报告会,重点考察其对本研究领域前沿动态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课题研究方案的创造性设想,考核小组最终评价申请人是否具有较强的从事博士学位论文的工作潜力,申请人得到考核小组同意接收意见后,报接收单位进行审核。三年级硕士生申请时应与拟报考博士生导师、接收单位充分沟通,由拟报考博士生导师开具同意接收意见书并加盖接收单位公章。该程序需在每年3月中旬左右完成。
     4.
    考核、政审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我校当年统招博士生的报名程序提交报名信息(具体流程请参考当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内容),并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上证明材料。未提交报名信息的硕士生不能录取为博士生。

    5.各学院根据当年博士生总的招生计划,确定申请者的博士录取资格。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在未进入博士学习阶段时,应继续在硕士生导师的指导下从事科研活动,若在此期间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者,将被取消其硕博连读的资格。三年级硕士生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后,不得参加硕士毕业答辩,无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通过“推免直博”方式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在第一学年为硕士学籍,第二学年转为博士学籍。

    3.每位博士生导师招收的硕博连读生占用本人当年的招生名额。

    4.申请者报名成功后,报名费和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

    5.本管理办法未涉及的事项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管理办法从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六、本管理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