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常态化的相关要求,在“五一”、端午假期到来之际,紧盯享乐奢靡,严肃查处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粽子节礼等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抓早抓小,强化执纪问责,守住底线,严防反弹。现将省纪委《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纪风〔2016〕22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学校各单位开展自查并配合监督检查工作
学校各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传达通知精神,在开展自查工作的基础上,配合驻厅纪检组、高校纪工委开展的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以及行校际间分片轮转检查和互查工作。校纪委将开展包括明察暗访、个别谈话、随机抽查、受理举报等方式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继续做好公车封存工作
相关责任部门将所属的公车数量、牌号等信息汇总上报到校纪委办公室。除确因工作需要节日期间不能封存的,要按照规定履行用车备案手续,明确使用人及责任人,其余车辆一律封存在指定地点。
三、各单位及时按要求上报相关情况
节日期间学校各单位将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及线索及时上报校纪委办。涉及公车封存的单位请于4月29日下午下班前将公车封存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纪委办公室(办公主楼407)。
联系人:李美娜
电 话:0351-6014580
传 真:0351-6010677
邮箱:xfjb@tyut.edu.cn
中共太原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