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
为保证经济管理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选任两名副院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和职数
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2个
二、选任办法
按照《关于选任部分空缺副处级岗位干部的通知》(校党[2015]41号)文件执行。
说明:校党[2015]41号可在党委组织部网页“通知”栏查看。
三、自荐、举荐和推荐的时间要求
截止时间:2016年5月23日下午18:30
特此通知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