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科级干部选任工作方案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选任岗位
(一)人才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人才引育科科长1名;
(二)人才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规划评价科科长1名;
(三)基本建设部工程科科长(或副科长)1名。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注重实际、群众公认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办事原则。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参照《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中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人才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人才引育科岗位要求:
(1)本校在编正式职工,中共正式党员;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均在合格以上(一般应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或校级以上相关奖励);
(3)具有较好政治素质,坚持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坚定,坚守政治规矩;
(4)爱岗敬业,勤于思考,有志于在学校人事人才管理服务方面深入学习研究,做出自己的贡献;
(5)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安心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执行能力强,具有相关的工作经历者优先;
(6)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
2.规划评价科岗位要求:
(1)本校在编正式职工,中共正式党员;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均在合格以上(一般应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或校级以上相关奖励);
(3)具有较好政治素质,坚持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坚定,坚守政治规矩;
(4)爱岗敬业,勤于思考,有志于在学校人事人才规划方面深入学习研究,做出自己的贡献;
(5)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安心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执行能力强,具有相关的工作经历者优先;
(6)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
3.基本建设部工程科岗位要求:
(1)中共正式党员;
(2)具有较好政治素质,坚持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坚定,坚守政治规矩;
(3)爱岗敬业,勤于思考,热爱基建工作,有志在学校基建业务管理方面深入学习研究,甘于贡献;
(4)具有土木、建筑工程类专业背景。具有较强的工程管理业务能力、实践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执行能力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政策者优先。
四、选任时间和程序
(一)工作方案公布(6月22日)
(二)报名(6月23日-6月25日)
符合选任条件的干部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自荐表》,向机关党委报名,提交自荐表。
联系人:陈霞,联系电话:0351-3176005
(三)资格审查(6月26日)
机关党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通过适当方式公布。
(四)组织选拔(6月29日-7月2日)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按照民主推荐、考察等相关程序组织选拔。
(五)酝酿建议人选
综合分析人选的考察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征求用人单位分管(联系)校领导意见后,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提出任用建议,并将选任情况及建议人选的报告按规定格式书面报校党委组织部。
机关党委
2026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