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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0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6阅读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学校2020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具体安排为:5月1日(星期五)至5月5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教学、工作安排分别按星期一、星期二执行。

        一、学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不放假,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检查督导工作,并科学谋划、制定好学校其他学段学生返校工作方案;承担指导毕业设计等工作任务的教师及研究生导师不放假,按照有关要求持续做好毕业设计和研究生的指导工作;已返岗工作的其他教职员工继续执行“两点一线”工作模式;未返岗工作的教职员工不得跨省界出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向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二、已返校学生、各学院党委副书记、毕业班辅导员、办事大厅工作人员、办事点工作人员、医护人员、后勤、保卫等服务保障人员不放假,继续进行校内封闭管理。

        三、承担线上教学任务的教师要充分利用假期依照教学大纲认真备课,做好节后的教学工作。学生工作部门、保卫部门、各学院要根据前期计划安排,严格执行学生封闭管理各项规定。学生处、各学院要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由各学院发布),组织适宜的文化、艺术、体育、劳动、创新创业等方面的活动。研究生院要认真组织研究生学术研究及专业实践成果展示、“一流策略”青年博士讲坛、“精彩研途”科研经验分享等活动。校团委要积极开展纪念“五四”运动101周年系列活动,线上组织青年大学习、学习强国、校史知识、讲述战“疫”故事等网络竞赛,线下要以团支部为单位开展中华经典传承等活动,丰富同学们的假期生活。

        四、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实毕业年级开学后学校封闭管理的办法(试行)》(校疫情防控〔2020〕10号)的相关规定,校内各公共场所正常开放。

        五、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六、请广大师生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科学做好个人有效防护,减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注意安全,度过一个欢乐、健康的节日假期。

        七、假期后执行夏季作息时间。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