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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1-2022学年寒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4阅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寒假和“两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根据校历和学校工作部署,现将2021-2022学年寒假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一)学生放假时间安排

    学生假期为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至2月18日(星期五),2月2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放假时间安排

    教职工假期为2022年1月20日(星期四)至2月16日(星期三),2月17日(星期四)正式上班。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研究部署寒假和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在确保学校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安排教职工休假。承担“双一流”建设任务的单位,寒假期间工作应持续推进。

    三、提高风险意识,做好疫情防控

    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各部门、各学院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毫不松懈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好校园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加强寒假期间及开学前师生健康管理和行动轨迹管理,做好师生个人防护宣传教育,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浴室、快递点等重点场所通风卫生消杀管理,主动防范新冠肺炎疫情与其他常见传染病叠加的风险,牢牢守住校园疫情防线。

    四、聚焦重点任务,抓好贯彻落实

    1.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抓好消防、治安、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的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结合学校实际,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控,防止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深入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严防高风险场所失控漏管。加强大型活动安全监管,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加强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对师生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教育引导教职员工非必要不离晋,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降低节假日期间人员流动和旅途风险。引导师生进一步加强寒假和春节期间的消防、治安、交通、饮食、旅游、防诈骗及师生人身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和自救互救能力。

    2.开展寒假和春节期间安全大检查。各单位要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要边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学校有关单位要积极主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坚决消除校车和其他各类交通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师生节日安全顺畅出行。

    3.要关心困难教职工和留校学生的节日生活。各单位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寒假和春节期间困难教职工帮扶慰问和留校学生的保障服务。要主动做好对本单位困难职工的走访慰问,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共同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要加强对学生公寓和食堂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对留校学生实行集中管理,确保留校学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

    4.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既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

    五、加强应急值守,严肃工作纪律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寒假期间的值班护校和应急处置工作。放假期间,中层以上干部要保持联络畅通,外出须按照省委和我校请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寒假期间实行学校、部门二级值班制度。各单位要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日上班时间安排值班,处理日常事务和各类突发事件;公休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夜间由学校总值班室(0351—3176217)统一值班,负责协调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力量配置,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各单位值班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值班,不得由学生代班。学校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适时通报。

    各单位务于1月12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将本单位寒假期间值班表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明向办公主楼A301室)和保卫处办公室(明向办公主楼A103室)。


    太原理工大学

    2022年1月4日